梦想家
一名12岁男子因了解受害人而被《新京报》轻判。(本报记者刘洋)吴的男子因自愿被定罪,并得到家人的宽恕,被迫操掉校外妓女并受到轻微惩罚。
一位北京新闻记者获悉,今天上午,吴某因性犯罪被密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。
根据起诉书,吴某是河北人,住在阿姨家打工。受害人的小华(化名)是胡阿姨的孙女。他还住在姑姑的家人。通常两者之间的关系很好。你也更被爱,经常给他小礼物。
2014年7月,只有吴市长将受害者带到了首脑会议上。见不到任何人后,不管Shaofua的哭声还是恳求,他突然开始照顾她。
回到家后,小华经常感到瘫痪,在母亲问她后,她被杀死,并被告知向受害人的亲属报警。
2015年1月,吴在北京的一个长途汽车站受到警察的讯问后被怀疑。
审判前,小华的父母亲发了一封信,说吴没有要求经济赔偿。关于吴的犯罪,他看到了家庭关系,并希望法院能轻描淡写。
为了满足这一愿望,法院裁定吴某知道受害者在14岁之前与他发生了性关系,其行为已构成犯罪。
考虑到吴的真实供认,他认罪并加深了对受害人亲属的了解。他被判处5年6个月徒刑。